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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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

来源:法治参考 时间:2021-10-26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上作了规划和设计。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

当前,文化产业已成为驱动首都数字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据统计,北京版权登记数量约占全国60%左右,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也因此相对集中。北京互联网法院作为集中审理全市涉网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法院,成立两年来共受理著作权案件6万余件,占总收案数的77%。

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诉讼增量,北京互联网法院展开了持续一年近百次走出去的深度调研与专家研讨,对1000余份版权判决进行实证分析,形成1.6万字的调研报告,提出治理对策。在此基础上,该院于今年陆续推出了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关于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互联网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创新机制,与社会各界一起,逐步建立起了“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首都社会治理格局。

调查研究是诉源治理的突破口

由于涉网著作权案件技术性强、复杂性高、类型新颖,也为司法裁判带来新的挑战。比如新的创作方式和工具出现后,将影响到对作品创作主体的认定;新技术应用衍生出来的新型创作成果,会影响对作品独创性及作品类型的认定;新的传播方式出现,也会导致使用作品的行为认定困难;新的商业模式频出,还会导致提供作品的主体责任认定困难。

北京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6万余件,其中著作权案件5万余件,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占比超过一半以上,批量案件特点显著。

“在我院审理的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中,排名前十位的原告主要集中于国内图片公司和个别个人权利人,排名前五位的图片公司的案件数量占全部图片类案件的43%。”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称,通过梳理分析发现,图片类著作权案件除了类型化特点突出外,还具有过度挤占司法资源和部分权利人将诉讼作为获利方式的特点。

“图片市场存在权利主体不明确、权利状态不清晰、授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这是导致侵权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姜颖说,实践中发现,多个权利人针对同一图片分别主张权利、原告并非权利人却主张权利、被告已获得授权却仍被起诉等情况时有发生。

事实上,这样深入互联网行业的调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早已是常态化工作。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已持续一年深入10余家版权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问策、向30余家图片公司和互联网头部企业问需;召开了20余次研讨会、闭门会、发布会,50余名著作权法领域及民商法、合同法、诉讼法领域的专家参与问题研讨;对1000余件著作权案件判决进行实证分析,形成16000余字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调研报告,提炼出60余条司法审查的规则标准。

在线上,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了“北互e回声”小程序,开展网上政策研讨、网上问卷调研、网上在线协同等工作,收集司法需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认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开展诉源治理首先就是要把调查研究这个地基打牢打实,以此找准问题、找到突破口。”

诉非“云联”实现云对接云指导云化解

今年7月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正式对外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同时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 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此次的调研报告中指出,行业应建立专门的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推动版权公示和交易机制的变革,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可探索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版权登记、权属公示、交易备案、许可费提存等各环节,形成完整、透明的公示制度,各平台可探索建立图片使用人和权利人授权机制的新模式,以实现多赢局面。

此后不久,北京互联网法院于7月下旬与首都版权协会联合发布了“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这也是全国首个行政与司法部门协作构建的诉讼与非诉调解线上线下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将司法诉讼与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方便权利人确权维权、优化营商环境。

机制推出后不久,提供财经新闻及咨询服务的全媒体集团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就找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该公司发现,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该公司网站上转载了大量的财新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文章。财新公司准备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智慧公司赔偿其损失,起诉案件数量达2500件,起诉金额共计3700万元。

“这是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的批量案件,具有数量庞大、类型单一的特点。如按照以往工作模式,将案件进行批量立案、审判,将极大增加当事人和法院的工作量,亦很难在短期内有效解决。”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赵长新称,财新公司随后按照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的在线“诉讼风险分析系统”“非诉调解平台”功能指引,在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后决定尝试“在线非诉调解”,并通过“非诉调解平台”一键进入北京版权调解中心非诉调解平台,在线提交了其中一起纠纷的材料。

该中心调解员收案后,一边联系双方当事人彻底解决所有纠纷,一边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负责诉调对接的法官团队取得联系并请求指导。法院诉调对接团队利用该调解平台设置的“云工作站”,向调解员与当事人介绍了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情况,并提供典型案例等材料,使当事人对该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促使其对自身纠纷形成客观合理的预期。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了一揽子调解方案,标志着这2500起纠纷成功化解,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达11万余元。

自“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7月底建立以来,已成功引导纠纷3000余件,成功化解2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3%。

“建立‘e版权’诉非‘云联’机制,引入专业、规范的调解组织,旨在加强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和保障社会力量在矛盾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纷路径,打造新时代类型化、批量化案件诉源治理的线上枫桥经验。”赵长新称,该机制实现了调解平台的“云对接”,非诉调解的“云指导”和促进履行的“云化解”,满足了当事人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即可享受多种解纷方式的需求,调解案件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由法院优先进行在线司法确认。同时,互联网法院还依托该机制建立非诉讼调解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拟通过将自动履行情况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等措施,引导相关单位自觉、主动履行调解协议,让纠纷真正化解于诉前。

“版权链-天平链”赋能产业发展

明辨是非的关键是证据。然而,涉网著作权案件涉及大量的电子证据,存在易被删除、易被篡改、易于伪造且不易留痕的特点,为证据存储、固定、检验带来难题,司法实践中发现权利人普遍面临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大量著作权纠纷中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其享有相关著作权,权属证据有瑕疵。

为破解这一难题,“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于今年9月正式对外发布。据了解,该平台是在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版权局)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由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托各自的区块链平台“版权链”“天平链”,共同搭建“双标统一”“双链协同”的可信数字版权生态,形成行政司法协同、多方参与、技术支撑、机制创新、诉源共治的区块链版权治理工作模式,这也是全国首个版权领域的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机制平台。

据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薛峰介绍,传统版权证书所能呈现的版权信息有限,易篡改、易伪造、传递性差、追溯难,数字版权证书信息容量大,可以完整记录作者、著作权人、作品、作品文件、权利证明文件的信息,通过哈希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实现证书可信任、可追溯、可传递、高效率、易管理、不可篡改。

“版权链”由证书链、维权链和交易链组成,三组链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版权产业的可信数字基础设施。版权证书链用于存储数字版权登记证书,提供可信的版权资产确权服务;版权维权链用于存储版权监测数据,提供侵权线索和电子存证服务;版权交易链用于版权数字资产发行和版权交易凭证存储。

“天平链”是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涉网案件电子证据存证、认证、验证难问题,在2018月9月成立伊始即主导建立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作为联盟链,形成了四级节点体系。目前一级、二级节点共20个,应用节点包括版权、著作权、互联网金融等9类22个,上链数据达2700万条,跨链存证的数据上亿条。

“版权链”与“天平链”对接,建成了依托区块链技术的版权纠纷协同治理平台。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佘贵清称,在传统的版权登记机制下,版权登记机构主要对权属进行形式审查,登记证书在诉讼中面临着可能不一定被法院认定的情形。此次协同机制建立,权属登记的确权规则与司法认定规则统一,鼓励针对作品权属、授权证据进行版权登记备案,同时采用区块链技术固定证据,建立规范的权属登记体系。通过共同制定版权保护行业标准,形成了著作权登记和司法审判的“双标统一”。同时,该机制建立起司法审判“一键”调取行政著作权登记信息的业务流程与技术规范,实现版权链和天平链“双链协同”。

今年9月,“版权链-天平链协同治理平台”应邀参展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被业界称为司法和技术赋能产业的变革性创新。

“自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深挖类型化、批量化案件成讼原因以及治理难点,从纠纷产生、成讼、审判各环节出发,创新互联网司法供给方式,用技术重塑治理结构,探索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模式,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形成了以‘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为切入口,可拓展应用至涉网音乐版权、互联网金融、网络购物等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型。”张雯表示,今年1月到9月,在网上立案工作基本未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该院收案同比下降14.02%,其中网络购物案件同比下降62.2%,协同治理效果明显,初步实现了案件降存量、减增量的治理目标,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继续通过司法创新推动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刊记者 徐伟伦 通讯员 韩武 李文超